关于选聘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通知
为完善子企业法人治理体系,落实集团“科改示范行动”工作方案相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面向集团内部选聘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
1.工作职责
(1)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并推进实施;
(2)协助总经理开展企业形象宣传、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;
(3)协助总经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司职工培训工作;
(4)根据公司决定,指导和监督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;
(5)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2.任职资格
(1)年龄45周岁以下;
(2)中共党员优先;
(3)本科及以上学历;
(4)担任集团总部高级经理及以上职务(任职满一年)、子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(任职满一年);
(5)熟悉厦门市产业基本发展、科技合作情况,有相关市级课题调研经验者优先;
(6)熟悉科技服务工作和创新创业工作,有相关厦门市众创空间、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基本条件
应聘者除符合所应聘职位的任职资格外,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信廉洁,勤勉敬业,团结合作,职业素质好;
3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,具有较为开阔的视野,社会信用良好;
4.有良好的履职记录,工作业绩较为突出,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、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;
5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;
6.不得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:
(1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
(2)因贪污、贿赂、侵占财产、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,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;
(3)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、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、经理,对该公司、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;
(4)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的公司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负有个人责任的,自该公司、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;
(5)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。
三、选聘方式
集团内部竞聘
四、选聘程序
此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通知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确定考察对象、考察、研究确定人选、任前公示、聘任等程序进行。
五、相关要求
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《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内部竞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于2020年8月13日—2020年8月21日17:30内提交至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。联系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694号厦门万翔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南楼12层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。联系人:许宁,联系电话:0592-2529608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岗位内部竞聘报名表